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交通局 录入:Gov155
按照崇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湖北省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崇信用办〔2023〕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信用修复工作,主动引导和服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现将开展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为规范和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以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汪正榜任组长,廖璐任副组长,廖自成、艾启光、毛亚丽、陈三梅为成员的崇阳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修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保障工作落实
(一)建立“即罚即告知”工作机制。执法人员在对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报告书》,告知行政处罚信息将会依法依规被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通过“信用咸宁”网站向社会公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报告书》81份。
(二)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安排专人每周及时将本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双公示”网站,向社会公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93条,并实时跟进、电话告知公示期满的行政相对人按期申请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
(三)认真做好信用修复服务工作,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指南》的有关规定,为企业讲解信用修复操作流程,指导企业分类开展信用修复,及时解决遇到的难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强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政策宣传,推动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组织开展信用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市场主体对失信惩戒、信用监管理念的认知,引导社会公众及社会组织关注信用、珍爱信用。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