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来源:交通局 录入:Gov155
为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出租汽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提升出租汽车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补短板、提质量、稳市场为重点,采取深入排查、联合执法、集中治理、强化监管的方式,深挖出租汽车行业隐患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能力,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优化出租汽车运营环境,12328、12345投诉率明显下降,推进出租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出租汽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文甫任组长,党组成员、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汪正榜任副组长,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运安股、法规股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运安股。由程文闯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包括巡游服务质量、违规经营与非法营运三个方面:
(一)巡游车服务质量方面。
1、巡游车驾驶员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
2、巡游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3、巡游车驾驶员服务态度蛮横恶劣,言行不文明、辱骂、恐吓、殴打乘客的;
4、其他被乘客投诉举报的行为。
(二)违规经营与非法营运方面
1、随车没有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没按要求粘贴有关证件标志的;
2、不服从调度,违反规定未在指定区域随意揽客的;
3、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动;
4、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5、起訖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6、其他违规经营和非法营运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全面排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本辖区出租汽车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摸清行业底数,及时汇总处理投诉记录,逐项整理行业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为工作推进奠定基础。
(二)实行对账销号。以12328、12345投诉和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向导,明确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并上报,确保突出问题整改到位。投诉举报要第一时间逐一进行电话回访,并确保所投诉问题解决,让乘客满意。对拒载、议价、甩客、故意绕道等违规行为,开展警示通报、安全教育培训等措施,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提升安全生产和规范服务意识;定期开展投诉处理情况和处理满意度回访,确保投诉、处理及回访工作形成闭环;设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建立重点监管车辆清单,专题约谈所属出租汽车企业,对重点监管车辆和问题多发企业进行从严从重处理。
(三)强化路面执法。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强客运场站、校园、医院、城市商业中心周边路段等重点区域执法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出租汽车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对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频繁出入客运场站、上下高速以及固定线路形式的小型客车重点关注,依法查究。
(四)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出租汽车领域信用监管,推行巡游出租汽车顶灯“亮星”、车身贴标等方面方式公示出租汽车信用状况。
(五)打击黑恶势力。坚持“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对在排查整改中发现的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采取非法手段胁迫司机从事非法营运、暴力抗法等情况,按程序移交当地扫黑办严厉查处,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10日至2月17日):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行业摸底排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2月18日至8月31日):
全面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分级分类对账销号,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驾驶员经营行为,提升安全生产和规范服务意识;加强重点区域执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涉黑势力移交扫黑办严厉查处。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出租车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常态化整治阶段(长期坚持)
持续开展全县出租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将交通执法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落实出租车汽车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督促出租汽车企业强化出租车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培训,运用召开会议、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文明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
(三)规范执法行为。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交通运输“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相结合、同步进行,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执法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存在。
(四)建立长效机制。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纳入驾驶员信用管理考核工作和年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中统筹处理,并以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出租汽车行业隐患问题“预防、发现、整治、提升”的全过程工作标准和制度规范。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及时总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强化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按照要求,于2月12日前将当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络员及电话报局运安股,并于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排查整治台账,12月29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袁哲,0715-3066798
电子邮箱:391356535@qq.com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