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崇阳县人民政府 ·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返回崇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部门文件 → 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原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正文

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原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2 来源:交通局 录入:Gov155

因我局刘向勤证件遗失,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现声明:刘向勤,执法证编号:17110617079,执法领域:交通运输,执法证期限至2027年2月28日,该证件作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作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