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批道路客运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暨征求意见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5-07-25 来源:交通局 录入:Gov155
编号:崇客受字03号
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各相关申请人于7月24日提出的道路包车客运许可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
二、各利害关系人发现已受理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章条之规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于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县级运管机构提出意见(确有必要的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电话:0715-3066766
联系人:廖自成
联系地址:崇阳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
特此告知
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