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海事局开展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2018-01-17 来源:交通局 录入:Gov155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省河湖长令第1号精神,崇阳县交通局海事局深入开展船舶和港口水污染防治、非法码头治理等工作,有效防范遏制船舶和港口对水域造成污染,依法打击非法侵占航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水路交通运输绿色可持续发展。
从1月3日起,海事局定期不定期到青山水库、陆水河三个重点区域对船舶进行检查,船上是否有垃圾回收和油污回收桶,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船舶的吸油装置、吸油棉是否有异常,发现有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或立即当场整改并进行行政处罚。
该局每天派出人员在青山水库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两个船务公司及时对岸上有油污回收桶、垃圾回收桶的垃圾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并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同时要求青山山水船务公司派专人管理,不准船员、旅客乱扔垃圾,更不能往水里倾倒垃圾。在船舱张贴了船舶污染标语及温馨提示,来提高广大旅客、社会各界共同防污意识。海事局管理人员每天通过微信群、海事短信平台、工作通报等方式对具体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有效防范遏制船舶和港口对水域造成污染。